隱私權政策

關於本公司依據個人資訊保護法對客戶資訊之取得

關於個人資訊之取得

本公司必須取得個人資訊時,將明確告知利用目的,並於達成目的之必要範圍內,以合法且公平之方式取得。
且除基本方針之外,如有必須回覆客戶之聯絡情形時,將可能請教客戶希望之聯絡方式。

 

個人資訊之利用目的

本公司向客戶取得之個人資訊,如無客戶本人同意,決不利用於超出利用目的範圍之用途。
本公司將依客戶洽詢、意見收集、產品開發、商品資訊提供、講習會等邀請、通知、人員招募、服務提供等各項目的,分別取得該目的所需之個人資訊,並將於達成各該目的之必要範圍內利用取得之資訊。
此外,如發生利用於原定目的以外用途之必要時,本公司將事前公告或通知,並將可能於該範圍內利用相關資訊。

 

向第三人揭露個人資訊

未經客戶同意,本公司決不向第三人揭露客戶個人資訊。
但僅限於下列情形時,將有揭露之可能性。
1. 遭法院、警察等公署以正當理由要求揭露時。
2. 依法遭要求揭露時。
3. 為保護身體或財產安全,或有生命危險等緊急且不可避免之情形時,僅限在該等狀況下可能有向第三人揭露之情形
接獲客戶洽詢或諮詢時,為了進行妥善處理,將可能向第三人身分之合作公司、經銷商與零售商揭露或提供。
惟均應於事前取得客戶同意,如客戶本人要求不得揭露,本公司將不向第三人揭露或提供。
如客戶要求不得揭露,將可能無法回應客戶提出之洽詢或諮詢,敬請見諒。

 

洽詢或諮詢內容之記錄

受理客戶之洽詢或諮詢時,為提供適當答覆與處理,本公司將有記錄洽詢或諮詢內容之情形。
記錄後,記錄事項除用於洽詢或諮詢內容之回覆外,亦可能作為改善本公司商品與服務之用。使用時將匿名處理,決不採取可辨識特定個人之利用方式。
此外,未經客戶同意,本公司決不將資訊流用於其他用途。